律師懲戒決議書應全面公開(張淵森)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正如火如荼進行中,第三分組的議題中包含律師懲戒或評鑑制度,惟近年來,每年錄取的律師近千人,可供選擇的律師這麼多,民眾在委任前,有沒有管道可以查詢某名律師是否曾經遭懲戒?依《律師法》規定,律師若有違反該法第39條所示的情形,應付懲戒。無論移付懲戒的結果如何,律師懲戒決議書總是會給個交代。
律師遭懲戒的原因,不一而足,被懲戒的律師未必就是爛律師。有些律師遭懲戒,只是一時疏忽,忘了在公會登錄,這種情形,跟律師的專業其實關係不大。
 
 
先了解被懲戒原因
 
有些律師遭懲戒,是因為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情節重大,例如律師明明知道利害衝突,卻仍受委任、受委任上訴卻都沒提出上訴理由、有律師收了錢卻沒去開庭,甚至沒有在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更有些律師明知案件穩輸不贏,還是照樣接受委任而起訴,讓當事人花冤枉錢,這些情形,跟當事人的權益關係重大。另有律師因協助串證而遭懲戒,這種情況,更是妨害司法(律師於案子敗訴時將責任推給法院,影射此乃法官、檢察官收賄所致,亦時有所聞,此行為可能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14條第1項或第24條第1項,但目前似乎尚無因此遭懲戒的案例!)公開這些資訊,讓民眾了解律師遭懲戒的原因為何?是否有專業倫理問題?作為民眾選擇律師的參考,更可避免律師市場劣幣驅逐良幣。
在「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上,可以用律師姓名來搜尋懲戒決議書,但目前只有收錄2005年之後的資料。律師全聯會出版的《全國律師月刊》,雖然也有收錄律師懲戒決議書,但翻雜誌查詢並不便利。律師懲戒決議書既然都在全聯會手上,依《律師法》第1條所楬櫫「律師自律自治」的精神,應在網站上全數公開給人民查詢才是。
律師懲戒是由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掌理,法務部則是《律師法》的主管機關,但兩會與法務部都還沒有建置網站,來公告律師懲戒的相關決議。
提升素質的第一步
 
司法改革正夯,律師身為在野法曹,不能置身事外。在律師市場資訊不透明、律師素質良莠不齊的現狀下,兩會及法務部應立即建置網站公開所有懲戒決議書提供民眾查詢,以透明化作為提升律師素質的第一步。
 
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本文於2017/03/01 06:00刊登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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