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主持律師張淵森於任職法官十年期間聲請多起釋憲案,多件受到大法官肯定,並作成違憲解釋。因為觀察到仍有許多違憲的法律及裁判見解存在,故毅然決然卸下法官職務,轉任律師,期許自己在憲法訴訟(聲請大法官解釋)的領域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協助當事人挑戰違憲的法律及裁判。
本所在憲法訴訟(聲請大法官解釋)及刑事辯護尤為專精,民商糾紛及行政爭訟涉獵亦深。主持律師並領有司法院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及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112憲判14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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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憲判18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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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812號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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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799號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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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791號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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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777號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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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
本所張淵森律師以系統性的違憲審查方法,分析法律及裁判是否違憲,並長期觀察、掌握許多具有高度違憲疑慮的法律及裁判見解,能為當事人在敗訴確定之後,尋找憲法的亮光,並提起憲法訴訟(聲請大法官解釋)。
民商糾紛
本所張淵森律師具有數年的民事審判經驗,舉凡土地糾紛、合約爭議、損害賠償、勞資糾紛、分割共有物等案件,均有承辦經驗、對於商業運作亦有相當程度的瞭解,可為當事人謀求最佳的利益。
行政爭訟
本所張淵森律師為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舉凡罰鍰、稅務、行政處分等案件之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等程序,均屬嫻熟,更能從憲法觀點出發,檢視行政行為的合憲性,為當事人爭取公平正義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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